虽然新电改方案在下发之时,各方“声音”褒贬不一。但可以看到整体的电力改革有了一个方向,更受关注的是,未来相关的配套文件的出台。
3月23日,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第一个配套文件——《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各省应全额安排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用电需求优先使用清洁能源等措施”,并首次提出“充分运用利益补偿机制为清洁能源开拓市场空间”。
相关人士透露,新电改的配套操作细则已由原来的7-8个增至14个,或将于今年内密集出台。与此同时,相比于此前出台的关于清洁能源多发满发与需求侧管理的配套细则相较,新一轮电改终于迎来第一个最接地气的配套方案——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的《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改革试点。据悉,2015年底之前将会出台8、9个配套文件。总的说来,这样一份多方博弈较量之后的文件,让我们有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