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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水电9.74亿元填电价缺口

2016-01-09 13:34

  记者近日从云南电网获悉,云南电网2015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西电东送框架协议内电量降价影响分摊方案的报告》。《报告》指出,自4月20日起,广东按照西电落地价不高于火电标杆上网电价的原则,框架协议内电量每千瓦时少结算2分钱,云南电网决定将降价影响在水电及风电中进行预分摊。其中,纳入分摊范围的水电企业4月20日至12月31日的预上网电量为667亿千瓦时,按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46分计算,水电企业共承担9.74亿元。

  近年来,“西电东送”电价伴随国家煤电联动电价政策稳步提高,2011年12月1日起为0.39元/千瓦时。2013年煤价下跌后,国家利用电煤价格下降腾出的电价空间解决环保电价的问题。但是云南省火电受利用小时数下降、电煤价格降幅有限等影响,亏损相对严重,无法腾出电价空间解决环保电价问题。记者从云南电网了解到,两次环保电价调整、西电降价0.4分钱的缺口一直是电网在代垫,每年代垫金额超过10亿元。这也是此次云南电网决定在水电及风电中进行预分摊的最主要原因。

  据了解,2015年国家进一步降低火电上网电价后,广东省从4月20日起,将火电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0.4735元,比之前每千瓦时降低了2.85分。而目前云南省西电东送出价为0.386元/千瓦时,加上超高压输电价格8.2分、线损电价2.71分后,落地电价为0.495元/千瓦时,比广东省火电标杆上网电价高2.16分。

  但是,广东省要求按照不高于其火电标杆上网电价的原则调整西电送出价。记者从云南电网获悉,云粤两省根据国家发改委“送受电双方自主协商”的要求,先后进行了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云南电网统计的数据显示,4月20日以后送广东省电量520亿千瓦时,按每千瓦降低2.024分钱结算电费,预计全年将少结算电费10.53亿元。

  《报告》指出,这部分电费将分摊给与云南电网总部签订购售电合同,开展电费结算的水电和风电企业。该省火电因连续多年深度亏损,不再纳入分摊范围。

  纳入分摊范围的水电站有149家,其中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水电站44家,分摊电量为488.05亿千瓦时,未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水电站105家,分摊电量为178.95亿千瓦时,水电电量共计667亿千瓦时。

  加上风电分摊的电量,4月20日至12月31日预计上网电量为720.9亿千瓦时。又因少结算电费为10.53亿元,故纳入分摊范围的电厂上网电价降低1.46分/千瓦时。这样一来,云南省水电企业将承担9.74亿元的费用。

  在《纳入分摊范围的水电站分月基数电量表》中,记者注意到,糯扎渡水电站发电量最多,为125.32亿千瓦时;其次是小湾水电站,为89.98亿千瓦时。因此这两家水电损失的电费也是比较高的,按测算分别为10653.13万元和9399.48万元。但各水电站具体承担金额需待12月上网电量确定后,按各电站电量和分摊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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