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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更换致断电,不及时通知业主生事端

2014-06-25 09:32

对于智能电表的普及和应用,我们的服务必须是要及时到位的,不能再这种时候给群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要及时快速的解决问题,特别是物业对家庭能源和电器的更换,要及时通知业主,否则就容易出现问题和矛盾。

12月16日,家住伊宁市仁和宜居小区21号楼的张女士向本报反映,由于小区更换电表未及时通知,回到家时发现,冰箱内储存的食物全部腐烂,屋内臭气熏天。

    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和丈夫在77团场上班,每隔一段时间才回家一次。12月12日,她从团场回到家中,一进屋子就闻到一股刺鼻的腥臭味,客厅地面上还流淌着黄黑色的液体。待张女士打开冰箱后发现,肉类、蔬菜、鸡蛋等食物都已经腐烂,冰箱里存放着价值1000多元的东西全都遭了殃,幸亏冰箱没有损坏。

    家中电卡有余额,为什么会停电呢?随后,张女士询问了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这时才知道,她家的电表已被供电部门更换了,由于冰箱有瞬时断电自动保护装置,需要手动接通电源才能通电,所以这十多天以来,她家冰箱一直处于不工作状态。张女士认为,事先对于更换电表的事情毫不知情,作为物业,他们有责任通知业主更换电表一事。

    仁和宜居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尹先生表示,对张女士不在家的情况并不知晓,此外,更换电表的事是由供电部门全权负责的,每座居民楼单元门张贴的更换电表通知都是由供电部门自己张贴、下达的通知,因停电而造成住户的损失,他们不负责赔偿。

    新疆光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吴强告诉记者,在进行安装工作前,电力施工人员在11月22日就联系了小区物业公司的门卫和电工,并贴出通知告知业主他们在11月25日至30日将安装智能电表,张女士不在家中,没有看到相应通知,他们也感到很无奈。

    本报社法律顾问余川律师认为,供电部门在更换电表时应及时张贴通知告知业主,虽然将通知贴到了单元门处,物业公司在进行服务管理过程中,也有义务将信息直接传达给业主本人。但同时,这位业主本身也有一定的责任,长时间不在家,应该事先同物业工作人员说明一下。对于张女士的损失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标签:电表 电表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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