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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男子私改“电表”窃电被拘

2014-09-21 07:30

    滕州市某小区物业经理吴某为减少物业支出,采取不正当手段,非法窃取公共用电10万余度,涉案价值近8万元。接到报案人举报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通过缜密侦查,调查取证,刑警大队一中队办案民警于9月13日,将非法窃电犯罪嫌疑人吴某抓获归案。
 
 
    今年6月初,市供电局用电稽查队的工作人员到公安机关报案称,今年4月份,他们在滕州市某小区例行检查用电情况时,发现小区公共用电存在异常情况。后与该小区物业经理吴某取得联系,查知他私自修改、拆除小区配电室供电部件,直接导致电表少计用电量。随后,对其下达了《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两个月后工作人员发现其未接受处罚及整改。
 
    接到案情后,刑警大队一中队办案民警迅速出击,经查看该小区的用电记录,及用电稽查队提供的相关证据,确定了嫌疑人为吴某。经审问,吴某系济南市济阳县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吴某自2013年11月份以来,采取不正当手段,私自找人修改、拆除小区配电室的供电部件,致使电表少计用电量,从而降低电费,达到减少物业支出的目的。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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